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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县项目办对实施西部计划的几点看法
------------------------------------------------------------------------ 西部计划在团中央的总体部署确定之后,就开始进入招募、派遣和管理的实施阶段。作为县级项目办,我们认为,西部计划从实施的机制上来讲主要取决于三个大的环节,即:高校项目办要选好人,县级项目办要管好人,服务地要用好人。目前,这几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一、“高校项目办选好人”。 这个环节是整个项目的关键。高校项目办处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上游和关口位置,这各环节万万不能出问题,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后面两个环节做得再好也弥补不了。高校项目办如果招募了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合从事基层艰苦工作的志愿者,在下游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志愿者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中止服务的问题,这对服务县、服务单位来讲就是损失。如果招募了品学不佳的志愿者,在下游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志愿者无志愿精神、无服务能力的问题。有的志愿者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个名称都没掌握,“支援西部计划”、“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大学生支援计划”这些词句就出自某些志愿者,连自己参加的项目的名字都没掌握,更别说掌握和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了?拿我遇到的志愿者来讲,有特别优秀的——工作勤奋、谦虚谨慎、好学上进、做人踏实、待人诚实、业绩突出,多数是称职或者基本称职的——老老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奉献、没有大功也无大过或者没有小功也没有小过,但也不乏很不称职的——思想空虚、傲慢无礼、眼高手低、讳疾忌医、不学无术、挑肥拣瘦、担轻怕重、见了困难就躲、见了荣誉就争。更有甚者,我在志愿者培训会上亲眼见到过一个神经不正常的志愿者。不敢想象,这个志愿者到了当地怎么工作?去一个这样的志愿者,在当地会对整个“西部计划”造成怎样的影响?
二、“县级项目办管好人”。 这个环节是整个项目的重点。这个环节过程最长、情况最复杂、问题最集中、工作量最大。在服务志愿者的问题上,要把志愿者当亲人,跟志愿者交朋友,特别是团县委书记,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论年龄,我们不是志愿者的长者而是同龄人,彼此之间应当有许多共鸣之处,不必对志愿者故做深沉;论学识,我们未必比志愿者知道的多,凭什么总感觉自己有心理优势;论观念,我们未必比志愿者新锐,何不把他们当作新鲜空气?论前途,许多志愿者的前途比我们还光明,何不帮助他们在基层学到更多?论经验阅历,我们比志愿者老到,志愿者们刚出校园,也许很尖锐,我们的责任是诱导他们,而不是一棍子打死;看他们不妨多看看优点,换个角度,事情可能呈现完全不同的局面:容易冲动的志愿者,往往是容易被教化的志愿者;敢于提意见的志愿者,往往是心底坦诚的志愿者;抱怨社会的志愿者,也往往是富于理想的志愿者。我们的志愿者心底坦诚、富于理想而且容易被教化,我们还担忧什么?论工作职责,我们的职责就是管理并服务志愿者,志愿者来到服务地,我们县级项目办就几乎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组织。成全他们的这种依靠我们才能真正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重。如果我们怀有愚弄、排斥和利用外地人的心理,如果我们因为多“管”了几十个人就沾沾自喜,如果我们信口开河地对志愿者发号施令,我们很快就为自己树立了广泛的对立面。项目办和志愿者之间相互猜忌、相互抵触甚至相互诋毁,是在给团县委抹黑、是在给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大学生志愿者抹黑、是在给整个志愿服务事业抹黑。还是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议解决问题为好。
在管理志愿者的问题上,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条: 第一,要严格管理也要体现人性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约法三章你就要令行禁止,有言在先你就别怪不教而诛,越雷池者就要惩戒,纪律铁队伍才能硬。该批评的不能隐忍(比如擅自离岗),因为姑息纵容从来贻害无穷;该隐忍的不必爆发(比如志愿者对管理者个人的不尊重之类),因为区区小事何妨大度宽容。批评、处分志愿者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要兼听而明,事实清楚,一定要人性化,有人情味(比如调整不胜任当前工作的志愿者到新的服务单位,不能跟服务单位讲这是不胜任某工作的志愿者,可以讲这是刚来报到的志愿者)。简单的工作方法只会工作越做越糟。
第二,要对服务单位负责也要对志愿者负责,对志愿服务事业负责。毋庸讳言,团组织从来少有资源。毫不夸张地说,掌握志愿者的分配权无异于奇货可居。当掌握了这一“免费的人力资源”,面对强权部门的索要,要彻底拒绝几乎就不可能!但如果我们的志愿者岗位分配清一色都是“财政局”、“电力局”、“电信局”、“组织部”、“人事局”之类,西部计划“七个专项行动”走形变相不说,“大学生长才干、老百姓的实惠”从何体现?志愿者埋怨“我们来西部不是为了当清洁工、打字员和各级领导子女的免费家教”不是空穴来风,当 我们把志愿者当作跟强权部门交换的筹码,我们置志愿者、志愿服务事业于何地?拿公共服务资源做交易,说这是一种腐败毫不过分,这种腐败倘若在我们团内滋生蔓延,则不仅仅是西部计划的悲哀,更是我们团干部的悲哀!必须保证绝大多数志愿者在基层服务,不仅仅是因为基层更能锻炼志愿者,更因为越是基层越缺少人才。被分配到县属机关这样的“享受型岗位”的志愿者越来越多,真正有理想、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的就会越来越少,全社会对西部计划的评价就会越来越低。
第三,要关心尊重志愿者也要正确估量、对待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因为“志愿者”这个名字而成为了精神高尚的象征,因为“大学生”这个身份而成为了科学技术人才的代名词。因此,在服务能力上,志愿者被给予了厚望,甚至这种服务能力被放大,把志愿者奉若神明,认为志愿者包打天下无所不能,这样的期望对志愿者而言无疑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期望值越高,当不能实现时失望也就越大。从主观愿望上,我们当然更欢迎身负多种绝技、样样精通的志愿者,但从客观现实讲,我们无权这样苛求志愿者。在对志愿者的关心上,其实也应该有合理的限度,在这个限度之内是关心,超越这个限度就成了娇惯。志愿者的生活补贴每月600元加上交通补助,应该基本可以满足生活需要了,拿我们县来讲,一个住校读高中的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才100元。给志愿者发放生活补贴的初衷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有一些具体情况也是不容忽视的:能享受补助的,恰恰是工作环境等相对较好的志愿者,而不能享受补助的,恰恰是工作环境较差的志愿者,这样做是否会影响到一个区域内志愿者之间心理的平衡?能够给志愿者额外补贴的服务县、服务单位很少,大多数服务县、服务单位做不到;既然不是每个服务服务县、每个单位都有此能力,这种做法应不应该作为一种导向去提倡?这种补贴行为是不是应该“不做不说”或者“做而不说”?真正意义上的志愿者是根本没有一分钱补贴的,国际上都是如此。我们的志愿者都有补贴这也算是中国特色,但如果志愿者都有了较高的补贴,那是不是还能算是志愿服务?如果我们服务单位有能力支付每月300元左右的补贴,那这个单位是不是还真正需要志愿者?如果一个服务县内各单位普遍有此能力,这个县还是不是需要实施西部计划?这都是需要打上问号的。
第四,要丰富服务内容也要防止舍本逐末、流于形式。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无疑应当围绕七个“专项行动”,在此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其他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果,这是必要的。但超过了一定的度,显然就违背了西部计划的初衷。每个人的精力都有限,如果从事其他活动过多势必影响主要工作,使得工作流于形式。造势是共青团的强项,动员志愿者为西部计划造势是必要的,但造势没有实质的工作做支撑,仅仅停留在反刍和放大成绩上,那就毫无意义甚至适得其反。把志愿者们组织起来,成立一个救助失学儿童爱心接力站就比打着横幅上街走秀好,把志愿者们组织起来到贫困地区生活、劳动、考察一天就比集中到县城演一场节目好。
三、“服务地用好人”。服务单位是志愿者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具体提供者,是志愿者服务行为的具体管理者。服务单位用好人,至少应当具备四个条件:第一,真正需要志愿者。求贤若渴者和人满为患者对志愿者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那些真正缺少人才的单位才能让志愿者有事干、有担挑。第二,真正了解西部计划。知道西部计划来龙去脉的服务单位才能承担起对于志愿者、对于项目办的权利义务。对西部计划一知半解或者根本就不了解,做好管理服务是根本不可能的。第三,给志愿者合理安排工作。一个恰当的岗位可以成就志愿者,一个错位的岗位可以葬送一个志愿者,有些志愿者能当好一个包村干部,但未必就能当好一个教师。岗位必须适合志愿者本人,不适合就要果断调整。而对那些到处与基层缺人单位争夺志愿者的政府强权部门,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尽可能抵制。第四,真正关心尊重志愿者。那些把志愿者当作佣人使唤、却当作外人看待的服务单位,是留不住志愿者的心、调动不起志愿者的积极性的。
摘自:http://bbs.cycnet.com/index.jsp?bbs_code=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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