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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指标(试行)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cyc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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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指标(试行) 1. 本考核指标针对西部省(区、市)、东中部省(市)、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四类项目办进行考核。湖北、湖南项目办按西部省项目办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2. 全国项目办负责对省项目办进行考核;西部服务省项目办基本分最高为350分,附加分最高为150分,总分最高为500分;东、中部招募省项目办基本分最高为300分,附加分最高为150,分阶段按总分进行排名;考核所得总分作为评选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实施规模的主要指标。 3.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对本省服务县项目办进行考核;基本分最高为400分,附加分最高为100分,总分最高为500分;分阶段按总分进行排名;考核所得总分作为评选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实施规模的主要指标;每年总分排名在最后1位的服务县,下一年度取消其服务县资格。 4.省项目办负责对本省高校项目办进行考核;基本分最高为150分,附加分最高为50分,总分最高为200分;分阶段对考核总分进行排名;考核总分作为评选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招募名额的主要指标。 5.志愿者考核由服务县项目办参照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 6.考核得分由西部计划督导团成员及全国项目办相关工作负责人评定。 附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指标(下载) 来自:中青网 责任编辑:钟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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